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5:27:44
留置看护人员是 公安部门或监察机关中负责看护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人员。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如下:
确保被留置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其逃脱或自伤自残。
对被留置人员的生活进行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协助办案人员进行讯问和调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维护留置场所的秩序和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留置看护人员通常属于编外辅助性岗位,不具备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他们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学历要求在大专及以上,年龄在22周岁到45周岁之间。
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敬业精神,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警务技能。
身心健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性强。
工作期间通常实行封闭式管理,需要值守夜班。
具体工作地点通常为留置场所,如巴中市巴州区化成廉政教育基地等。
综上所述,留置看护人员是专门负责看护被采取留置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公职人员的一支队伍,他们的工作旨在确保被留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协助办案人员完成相关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