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0 17:14:00
5月10日,重庆大学对“本科生发14篇SCI论文”一事作出了处理决定。重庆大学有关负责人回复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时称,重庆大学迅速对此事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重大的关心关切,维护学术公平、校园纯洁。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学界目前尚无统一的概念和界定。在我国,2006年科技部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16年教育部出台的第40号教育部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将学术不端行为概括为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这些规范性文件,实质上是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将学术伦理予以法定化、实质化、严肃化、强制化及归责化。在学术研究实践中,一些作者未能守好科研初心,过度在意论文数量指标,甚至走捷径找第三方中介发“水刊”,对论文原创性和论文数据或案例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责。同时期刊平台未能守好“审核关”,纵有多轮审核流程,却层层把关、层层失守。这不仅对学术的诚信环境造成伤害,影响公众对学术公信力的评价。只有及时纠错,切实查摆问题才会减少对诚信环境的“二次伤害”。
究其根本,在于论文作者违约失信的成本较低,公众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方面,需要引导研究者遵从科研诚信的原则,需要加大学术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论文造假行为零容忍。在查证学术不端行为后,应将作者和相关责任人纳入学术诚信黑名单,采用取消申报科研项目、通报批评等措施,让其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另一方面,诚信建设监督不能缺位,畅通监督的机制。要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设立公众举报的渠道,对论文投稿的全过程监督,鼓励公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同时加强行业组织和协会的监督力量,让行业专家参与交叉评审与审核,牢牢把握好论文“准入关”“审核关”。
长远来看,也要用好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引导其树立科研诚信的底线意识。健全各行业人才的多元化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持分层分类管理,遵循行业的特点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合理设置人才评价标准,突出工作实效和成果。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实守信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为人还是做事,唯有坚守诚信底线,才能在面临诱惑时不为所动,在大风大浪面前保持清醒和坚定。树立科研诚信的底线意识,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坚守诚信之念,让诚信蔚然成风。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赵一帆(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学社”网评团队、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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