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3:56:13
社保的办理时间通常有以下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新员工入职后,单位应在30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通常这个时间限制定在当月15号之前,15号之前入职的员工,其社保将在当月缴纳;15号之后入职的员工,社保将从次月开始缴纳。
个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每月的1至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用于审核结算已受理的业务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的时间。
若单位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缴纳社保的费用通常由单位承担大部分,个人支付一小部分,个人支付的部分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