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2 14:38:00
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拟进一步使用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李凯,男,汉族,1981年2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拟任旗县区党委副职。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地点:市党政大楼D0931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2)12380
受理邮箱:bt12380@126.com
特此公告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1日
(来源:包头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