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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什么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9:49:08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大类,具体如下:

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临平、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 离休、退休(退职)的。

2.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4.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六个月的。

5.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 出国、出境定居的。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在本地或异地重新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的。

9. 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其他补充条件

1.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 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辞退终止劳动关系在本市未再就业的。

4.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提取所需材料

1. 有效的身份证件。

2. 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 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4. 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5. 《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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