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34:38
办理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落户类型而有所不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房产证,且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
计划生育证明。
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机构出具的无业证明(如适用)。
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若产权非申请人本人所有,则需附上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公证书。
户籍注销的官方证明文件或《户籍恢复通知》。
集体户口需提供管理机构的接收函及集体户口本首页。
公共集体户口需准备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址等相关材料。
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
《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迁移证》。
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如适用)。
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如适用)。
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