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4:31:08
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费、手术费等。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充: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建议: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老人及其家属应提前了解当地的合作医疗政策和报销流程,以便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