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6 13:43:00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中,刘某某在吉林省梨树县采挖黑土约6.93亩出售,破坏黑土地耕作层。法院判决刘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
顶端新闻记者在发布现场了解到,2022年11月至12月初,被告人刘某某在吉林省梨树县某村他人承包的耕地(系永久基本农田)内盗挖黑土出售。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刘某某采挖黑土面积约4616.73平方米(折合约6.93亩),黑土地耕作层被全部破坏,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刘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其家属将涉案土地予以平整修复,并取得了耕地承包人的谅解。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他人耕地中非法取土,数量较大,造成黑土地被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刘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已将涉案土地修复完毕,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宣判后,刘某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发布会现场。聂辉 摄
黑土土壤性状好、肥力高、水肥气热协调,不仅是优质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深受苗圃基地、花卉市场欢迎,黑土也因此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犯罪目标,他们大肆盗挖黑土销售牟利,严重破坏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依法应予从严惩治。
最高法在发布该案例时表示,本案中,刘某某在他人耕地内盗挖黑土,数量较大,严重破坏黑土地资源,最终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办理盗挖、滥挖型黑土犯罪案件时,法院如何准确适用罪名和妥当定罪量刑具有指引意义。
来源:顶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