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配送员非法存储75罐液化石油气 火灾泄漏险酿大祸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1 10:33:00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姚媛媛

6月10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现场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办理情况和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并发布8件典型案例。

其中,汪某某非法储存、导装液化石油气并销售的危险作业案,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危险作业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本案中,汪某某系某燃气公司液化石油气配送员。2022年,汪某某与成都某燃气公司签订《合作配送协议》,约定使用专用钢罐为该公司运输、配送液化石油气,禁止私自储存、导装。汪某某明知自身无生产、经营资质及安全储存条件,仍私自收购报废液化石油气罐,在成都市新都区某自建房一层商铺内非法储存、导装液化石油气并销售。

2023年6月28日清晨,该四层楼的自建房因私拉乱接电线,导致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在灭火过程中,发现汪某某租用的商铺内有75个液化石油气罐。受火灾影响,大部分气阀被高温烧坏,出现泄漏险情,消防人员紧急转移液化石油气罐并控制火情。

2023年10月7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作业罪对汪某某提起公诉。同月19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审判决后汪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在本案中,汪某某明知自身无生产、经营资质及安全储存条件,仍私自收购报废液化石油气罐,在某区自建房商铺内非法储存、导装液化石油气并销售。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其生产、经营、存储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规定。针对行为人在人员密集区域非法存储、导装液化石油气,并与具有高度盖然性的因素相结合而发生重大事故险情,因为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及时开展救援,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通过亲历性审查、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方式准确认定“现实危险”,并推动行刑衔接与社会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本案于2025年5月12日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危险作业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据悉,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安全生产审查起诉案件61件119人,案件所涉罪名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2件34人,危险作业犯罪19件43人。1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危险作业犯罪典型案例》。二是全流程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配备专业办案力量,通过上下联动、一体履职的形式,全流程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39件,实现受邀参与事故调查全覆盖。三是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办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123件,制发检察建议119件,针对行政机关经督促未整改情形起诉2件。

相关文章
黑龙江农垦法院:“雷霆2025·农垦涉农执行”专项行动 “春雷”行动圆满收官
2025-06-11 14:44:00
配送员非法存储75罐液化石油气 火灾泄漏险酿大祸
2025-06-11 10:33:00
注意!本月或多发两笔钱
2025-06-11 09:15:00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俞红永决定逮捕
2025-06-10 17:22:00
咸阳组织6万余台农机保障夏收夏播
2025-06-10 10: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