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23:38
异地选举的手续如下:
非本地户籍的居民若在居住地参选,需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举机构或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
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以便在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登记。
打电话告知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需要将选民关系转移到目前的居住地,并由其开具《选民关系转移证明》。
若无法亲自回去办理,可以通过快递将所需材料寄给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请求其协助办理并邮寄《选民关系转移证明》。
收到《选民关系转移证明》后,持户口本、身份证和《选民关系转移证明》到现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选民登记。
在领取选民证时,可能需要携带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居住证。
公民只能参加户籍地或居住地的选举,不能同时参加两地的选举。
户籍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不能异地开具。
通过以上步骤,非本地户籍的居民可以顺利完成异地选举的登记手续,参与选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