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44:51
建房时计算楼层的方法如下:
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从室内地坪±0以上开始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如果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则该半地下室也计算为自然层数。
房屋的总层数为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地上层数按室内地坪以上计算,地下层数则按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且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含)的地下室层数计算。如果地下室层高不足2.20m,则不计入自然层数。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通常不计入层数。
设备层、转换层等虽然位于自然层之间,但若其垂直高度在2.20m及以上,则可以计入自然层数。
当住宅楼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00m时,这些超过3.00m的楼层应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0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取决于屋面形式。坡屋面时,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如果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则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建议在实际建房过程中,根据具体的设计规范和建筑实际情况,仔细计算和确认每一层的层数,以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