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55:31
办理退休审批的流程如下:
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企业职工需要携带职工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社会保险缴费发票等材料向企业申报。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企业或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确认是否符合退休条件,并计算具体养老金。
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办好后,次月领取待遇。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需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
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个人申请预审:参保人员可在到达原法定退休年龄前12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向县社保中心提交申请,填写《个人申请预审登记表》。
单位申请预审:由所在单位提出预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表格和资料到县社保中心。
对于职工出生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企业在申报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时,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前进行预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补充。
与所在单位的人事或社保专管员保持沟通,确保申报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