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8:49:38
农民创业有一系列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脱贫人口培训期间可获得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生活(交通)费补贴。
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可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人口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可继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人口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
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的农民,经过乡政府实地考查,符合条件的将给予3000-4000元的创业补贴,同时优先解决土地使用和适当税收减免。
对创业成功的小企业且实现10人以上就业的,乡政府给予10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
自主创业的农民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最高5万元。
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金融机构可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贷款,并将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抵(质)押品。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清理废止不合理的限制农民创业制度规定,允许和鼓励农民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
试点县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创业示范作用较强的农民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进入园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园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支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农民创业培训能力建设,拓宽农民创业的路子和扶持创业项目。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农民创业的门槛和成本,提高其成功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创业创新。建议农民创业者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创业方向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