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3:57:13
江苏省的哺乳假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七条,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女职工可以选择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一小时来进行哺乳时间。
江苏省还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女职工的哺乳假权益得到保障。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哺乳假方式,包括休满6个月或利用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
建议用人单位和女职工之间充分沟通,明确哺乳假的安排和待遇,以避免误解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