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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2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各级人大常委的成员。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被开除公职的人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人

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人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人民陪审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因个人职务或行为影响司法判决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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