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辞工为什么不给辞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8:56: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处于正式工作期,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的批准,但必须遵守通知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接受劳动者的辞职通知或者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 向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前,你已经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并保留了所有相关证据,如辞职信和快递详情单。

相关文章
非全日制用工能约定试用期吗?
2025-04-18 18:05:00
品质西海岸|力争每年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扶持创业5700人以上
2025-04-17 16:33:00
武汉产业工会系统迎“五一”致敬劳动者
2025-04-17 08:05:00
扫码领“五险一金补贴”?提示社保“异常”速办?假的!
2025-04-11 20:05:00
重庆:员工因骑摩托上下班被公司开除,法院这样判→
2025-04-10 18: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