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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约定仲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7:4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法院,通常情况下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另一方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则仲裁协议可能有效。

在仲裁协议有效的情况下,管辖法院通常是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那么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应当优先适用仲裁解决争议,而不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选择不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时,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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