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1:26:12
“在编不在岗”是指 那些虽然占用着国家财政供给或事业编制,并享受编制内人员的待遇,但实际上长期不在原岗位工作,而是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的人员。这些人员通常被称为“吃空饷”。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提前离岗的人员。
因党委、政府换届改任非领导职务、组织员的人员。
停薪留职、带薪留职、离职锻炼期满未归的人员。
长期请病假、事假的人员。
经商、办企业或到企业任职的人员。
缓刑满或受党政纪处分后应上班而未到岗上班的人员。
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人员。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还可能对单位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各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在编人员能够按照编制规定在岗工作,避免出现“在编不在岗”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