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27:08
“困难户”这一概念存在多种定义,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特困户通常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孩子、高于六十岁的老人和残疾人。
他们往往不能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收入微薄难以养家糊口,或没有收入来源,无法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家中也没有车辆或贵重居家物品。
这类居民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的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也属于这一类别。
这类家庭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属于困难户。
绝对贫困人口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的家庭。
相对贫困人口是指年人均纯收入在628—865元之间的家庭。
低收入人口是指年人均纯收入在866—1205元之间的家庭。
这类居民包括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的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综合来看,困难户是指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的居民,包括特困户、无生活来源和无劳动能力的居民、因病或残疾等原因丧失主要劳动力的家庭,以及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建议:
对于困难户,政府和社会应提供相应的救助和扶持措施,如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医疗救助等,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况。
同时,鼓励和支持困难户提升自身能力,如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增强自我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