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5:56:08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前往原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当事人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调出相关档案。
根据当事人申请,复印一份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则需要前往法院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才能进行再婚登记。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离婚协议书的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