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00:08
2022年6月1日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房屋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仅限于购买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开发新建的商品住房(不含商业门面、车位、车库、杂物间、安置房和二手房);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办理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
2022年6月12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且在住建部门“商品房、存量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合同时属于购买人在温州市区唯一住房的,财政将给予购房款0.6%的补贴。
富阳区:全日制硕士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最多不超过5万元;全日制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最多不超过15万元;最高级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人才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临平区:首套购房补贴20万元,有房补贴减半。
钱塘新区:首套购房补贴30万元,有房补贴减半。
富阳区:购房补贴40万元。
临安区:购房补贴35万元。
湖北咸宁市:
针对购买咸宁市城区90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群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购房补贴。城区户籍人口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若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属于家庭首套住房,额外再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非城区户籍但属于咸宁市户籍人口每套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咸宁市以外户籍人口每套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非城区户籍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前述补贴基础上每套额外再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两孩、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的多孩家庭:分别给予每套3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单套房最高47000元财政补贴。
2025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单套房最高47000元财政补贴。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查看所在城市的具体购房补贴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