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8:46:28
要证明被胁迫,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取报警的书面记录作为证据。
如果有第三方目击了胁迫事件,请尽力搜集他们的证词。
收集与胁迫行为相关的书面材料,如电子邮件、短信、恐吓信件等。
利用录音或录像设备记录现场情况,这些资料在法律上可能具有说服力。
包括电话通话记录和社交媒体通信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因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请记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应尽快进行,并可能需要专业法律人士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