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3:02:13
询问通知书是指 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对于应当询问的公民,依法通知其到指定处所进行询问所用的书面通知。该通知书一般包含以下几部分:
明确文书的性质和目的。
简要说明需要询问公民的具体原因。
包括询问的时间、地点和需要携带的材料等。
礼貌地结束文书并注明被通知人的姓名。
注明年月日,加盖院印,并由检察员署名。
此外,询问通知书还可能包括以下附加信息:
被通知人的基本概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等。
送达处所、时间:明确通知的送达地点和时间。
被通知人或代收人签名、盖章:确认收到通知。
备注: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这种通知书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了解并有机会参与案件的调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