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21:22:04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