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17:38
公务员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被辞退:
1.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 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规,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务员不得被辞退,例如因公致残、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