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1:10:04
外企裁员达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裁员二十人以上;
裁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在裁员过程中,企业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或全体职工,并听取其意见。之后,企业需将包含用工情况、工资支付、社保缴费、裁员计划、实施时间、步骤及经济补偿安排的裁员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同时,企业还需提交企业资格证明、裁员条件证明、已履行程序的相关材料。
此外,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还需事先向当地政府报告。具体来说,累计裁员20人以上,以及裁员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除履行劳动法规定程序外,还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部门。
建议企业在进行裁员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裁员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维护企业和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