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9:12:41
供销合作社是以 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它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一个合作制的经济组织,同时具有集体所有制性质。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可以总结为以下四层含义:
供销合作社是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主要涉及农产品的供应、收购和销售。
供销合作社实行合作制原则,由农民社员自愿加入并共同承担风险与收益。
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和收益归全体社员集体所有,由社员代表大会行使最高权力。
供销合作社以农民社员为主,代表农民利益,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
供销合作社在不同层级的性质有所不同。例如,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机关通常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而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则具有企业性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此外,供销合作社还具有事业单位的属性,如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等。
综上所述,供销合作社是一个具有明显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社员为主体,同时兼具企业和社会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