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47:41
南京失业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最低标准:1620元/月(2024年7月1日起)。
最高标准:2490元/月(2024年)。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领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总额 = 失业保险金标准 × 可领取的月份数。
第1个月到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从第13个月起一直到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个月到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失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缴费10年:
第1个月到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3000元 × 45% × 12个月 = 16200元。
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1620元 × 80% × 12个月 = 15552元。
总领取金额 = 16200元 + 15552元 = 31752元。
建议: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先确认自己的缴费年限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然后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额。
失业金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越长,领取期限越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