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53:11
赶工费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承包人与发包人自愿协商确定赶工费用的计算依据、标准、方法等。
通过对比原进度计划与缩减后的进度计划,确定赶工需要增加的费用明细,参照合同单价或定额指导单价确定赶工费用。
根据承包人在原施工计划的基础上为缩短工期而实际增加的费用进行计算。
如果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比规定的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应计算赶工措施费。
如果业主主动提出赶工,需要支付赶工费。
如果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
赶工费用通常包括:
工人夜餐费
照明费
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
夜间施工工效降低
模板及支撑材料超用摊销
运输费
计算赶工费时,应先确定赶工期的提出方,以及实际完成工期与计划工期的比较。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赶工费的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由承包方提出,并由建设单位核实确定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具体计算时应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