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5:24:08
藏兵退伍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普通兵两年退伍约24000元,五年退伍约25500元,八年退伍约26000元,十二年退伍补助约120000元(安排工作除外)。
西藏兵两年退伍51000元。
两年23148元,五年84275元,八年147710元,十二年264266元。
五年农业户口下士复员6683元,八年农业户口中士复员13005元,十二年农业户口上士复员24094元。
军人退伍回到地方可享受地方政府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西藏兵是普通兵的3倍,另营养费10000元;高原兵是普通兵两倍,另营养费5000元。
普通兵今年初步估算为16000元,两年合计32000元。西藏兵是普通兵的3倍,另营养费10000元。
在审查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
西藏自治区为现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具有西藏户籍的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教育优待,包括免费游览区内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设施。
在区内各级公立医院开通优先窗口、优先就诊。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藏兵退伍后的生活和工作,涵盖了经济补助、职业培训、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待遇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