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0:03:12
劳动债权的公示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根据新《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这意味着劳动债权人无需单独申报债权,即可享受破产参与等权利。
列入债权表的劳动债权应向利害关系人公布,无异议时债权即获确认,有异议时则通过债权确认之诉解决。
公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包括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在地方或全国性报刊上登载,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职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果管理人不予更正,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债权的公示主要通过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告,同时提供多种渠道供利害关系人查阅和提出异议。职工应密切关注相关公示信息,并在有异议时及时提出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