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如何区分要约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21:01:44    

要约和要约邀请是合同法律行为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性质、目的、内容、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以下是具体的区分要点:

性质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要约被接受(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受其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它本身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只是订立合同过程的一个预备行为。

目的

要约:直接目的是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

要约邀请:目的是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本身并不直接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内容

要约:必须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

要约邀请: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通常较为宽泛和抽象,旨在邀请他人提出具体的要约内容。

效力

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必须履行要约中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约邀请:即使他人根据邀请发出要约,要约邀请人也没有承诺的义务,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要约: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

要约邀请: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针对对象

要约:通常针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人群,但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

要约邀请:大多数情况下是向不特定人发出,旨在吸引广泛的市场参与者。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清晰地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从而在实际的合同法律行为中正确理解和应用。

相关文章
微信新功能上线!网友:感动哭了
2025-04-18 12:03:00
免费参观海军日照舰!今天继续报名!!
2025-04-17 13:16:00
三年多次与女学生发生关系!高中男教师被开除公职、撤销资格证
2025-04-15 16:20:00
针对恶意虚假摆拍等4类短视频营销乱象,网信办出手整治
2025-04-15 10:36:00
肝不好的人不能吃面条?医生坦言:养护肝脏,建议远离5种食物
2025-04-14 1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