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2:35:52
失信者想要恢复信用,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1.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
3.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在履行了上述义务或条件满足后,失信者的信息应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且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信息的撤销。
失信者应当积极配合赔款或履行补偿,并在日后的借款等金融活动中保持诚实守信,以重新树立良好的个人征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失信者暂时无力全额履行义务,也应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还款等解决方案,避免进一步恶化信用状况。